经查,犯罪嫌疑人许某是一名野外“越野”发烧友,长时间喜好安排“越野”活动。2021年10月7日,犯罪嫌疑人许某与别人相约至裕安区韩摆渡镇淠河滨进行“越野”。期间胡某某、王某某乘坐在许某驾驭的越野车上,过程中,许某开车打头阵涉水,因过于自信开车过河,导致车辆被吞没,同车胡某某、王某某溺水逝世。
该院检查后以为,犯罪嫌疑人许某因过于自信驾车冒然涉水,致车辆被淹,车内两名乘客溺水而亡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,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,遂依法作出上述决议。
现在,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修改 张大为